金雷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1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