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规 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航 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