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