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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关联交易制度(2024年4月)
300470SNS(300470)2024-04-24 13:2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公司与本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项所 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 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