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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300476VGT(300476)2024-08-16 12:4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内设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胜宏科技(惠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免。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