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2024年4月)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向已投资公 司追加投资(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 股权收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未到期投资、委托理 财、购买和出售资产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适 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