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报告义务人保证所提供的 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