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部分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6751号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智科技""上市公司") 2024 年 6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1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我们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需要 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 截至本回复日,《问询函》所涉及问题 9、问题 11 事项,公司仍需进一步 补充和完善,公司和会计师将尽快披露回复上述问题。现将《问询函》所涉其 余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01,138.74 万元,同比增长 8.09%,其中,红外光学材料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82,895.14 万元,同比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