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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