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 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 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语。公司保证使用者能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证券报纸、 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 1 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除特别说明外,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