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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00535DOWELL(300535)2023-12-01 11:33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陈清胜 张春晓 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11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查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资 料后,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 资质,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并且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要求。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