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 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2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陈清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 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涵盖 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