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