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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319,762股,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7,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