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四月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二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