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实施细则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1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