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 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