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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内审部对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