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166 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超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京三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京三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的责任 南京三超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京三超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