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超新材: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300554SCAM(300554)2024-03-18 10:14

南 京 三 超 新材 料 股份 有 限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工 作 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结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 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需为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