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 | | | 营范围:药品的研发、技术咨询、 | 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 | | | 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药品生产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 1 | (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务。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 |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