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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教育: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00559JIAFAET(300559)2024-03-26 11:42

致: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实施的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时中华人民共 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