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具有专业胜任 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忠于职 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