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