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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3月)
300562Transtek(300562)2024-03-25 12:0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以下简称"审计业务")。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视情况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