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03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有效传递、汇集、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的重大事件知情人等。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 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变更事项、重大风险事项以及前 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