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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300566Exciton(300566)2024-04-19 13: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