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1. 现行有效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 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