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2、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自查。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保证自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 独立性自查 | | | | --- | --- | --- | |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 自查结果 | | |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公司或 | □是 ☑ | 否 | | 者其附企业任职(除担任独立董事外)? | 如是,请说明: | | |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1% | □是 ☑ | 否 | | 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否是公司前十大股东? | 如是,请说明: | | |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 □是 ☑ | 否 | |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如是,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