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 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居 学成、林志伟、孙珍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居学成、林志伟、孙珍珍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