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认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任期届 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 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詹榜华先生、林雪焰先生、严轶女士、王亮先生、杜晓玲女士作为本次被提名 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