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辰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目前设独立董事 3 名。如果《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 生变更,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是独立董事,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