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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0585ALAE(300585)2024-04-23 11:3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奥联 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或"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 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