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 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