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 | --- | --- | | | 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 | | | 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 | | 议。 | | 第二十五条 暂缓表决 | 第二十五条 暂缓表决 |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 | 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 | 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 | | 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定时,会 | 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 | | 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 纳。 |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