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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89JL(300589)2024-04-23 10: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通知与召开 3 | | 第五章 | 决策程序 4 | | 第六章 | 附则 4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 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