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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589JL(300589)2024-04-23 10:1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敖静涛、陈坚、谢首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