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 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在任一时 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自有资金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80,000 万元。就该等事项,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14,445,399 股,发行价格为 23.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扣除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