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上市公司"、"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 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了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 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