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