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美力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力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