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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