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管理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 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