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