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 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 基础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