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魏志华先生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 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 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 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魏志华 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 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 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 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魏志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