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 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