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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633SONOSCAPE(300633)2024-01-17 11:11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