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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300652RADICAL(300652)2024-04-24 12:21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伟华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伟华,女,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 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 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