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责。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